“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有力度 !终本秉公办事 ,雷霆执法如山!执行执毕”申请执行人夏某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并激动地说道。法官近日 ,不放五大连池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已经“终本”的弃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。案情简介 2012年11月,终本申请人夏某将位于五大连池市的雷霆一处楼房卖给孙某 、李某夫妇。执行执毕合同约定楼房总价款17.5万元 ,法官合同签订之日付款10万元,不放余款7.5万元六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,弃案如果不能按时付款 ,终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利率2%计息。雷霆楼房交付后孙某 、执行执毕李某夫妇将楼房转卖后便失联了 ,无奈的夏某诉至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,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 。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孙某 、李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 ,发现二人负债累累,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,夏某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,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虽然此案已经历时多年,但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未放弃 ,多年来一直未停止对被执行人的调查。近日 ,执行法官执行嫩江市某运输公司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在核实运输公司资产及雇员时发现被执行人孙某的名字,调阅孙某的身份信息发现正是被执行人 ,于是执行法官要求运输公司将正在满洲里执行运输任务的孙某召回 ,看到等候多时的执行人员,孙某乖乖履行了给付义务。 案件“终本”并不代表案件结束,“终本案件”是人民法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,将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但法院会对终本案件持续关注,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法院核查后属于可供执行财产的,将会立即恢复执行 ,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。文章:执行局原标题:《【雷霆2023】执行法官不放弃 “终本”案件终“执毕”》